关于加强因公外出管理的通知
公司各单位:
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,规范工作秩序,现就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岗外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公司副总、部门经理因公外出,应告知总经办主任;
2、部门员工因公外出,应向部门经理报告;
3、食堂经理因公外出,应向分管副总报告;
4、食堂其他员工因公外出,应向食堂经理报告;
5、员工因工外出,如未按要求报告,督导部有权进行调查,无法证明确系外出公干的,视为旷工,将按《员工奖惩管理办法》进行处分;
6、员工因私外出,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。
特此通知
公司总经办
2015年10月22日